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快建设孝妇河河堤路及改善沿河环境有关事项的建议》
邹水字〔2024〕48号 签发人:田茂壮(D)
长山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孝妇河河堤路及改善沿河环境有关事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骨干河道治理工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先后实施了黛溪河、孝妇河、杏花河等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通过综合治理,提高了河道行洪标准,改善了流域水生态系统。
“利奇马”台风过后,我市孝妇河提升改造工程被列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19〕189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堤防加高培厚及防汛管理道路等,工程开工后,市水务部门积极对接沿河镇村协调迁占工作,进展较顺利,但受疫情、环保等因素影响,加之后期财政资金紧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工程进展缓慢。截至目前,除约7公里堤顶防汛管理道路未完成外,其他建设内容已基本全部完成。另外,因河道扩挖,需对原河道影响范围内景观设施进行拆除,因本工程无景观绿化相关内容,建议景观项目由长山镇进行规划实施。
下一步,市水务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继续抓好后续工程施工任务,努力将孝妇河打造成健康的生态水系,改善流域生态景观,提升沿岸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最后,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水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改善民生作出积极的努力。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回信。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张贵先 联系电话:0543-4330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