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8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设立村集体增收奖励资金的建议》
九户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村集体增收奖励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邹平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增加村集体收入,创新“1+5”新型土地经营模式、党建引领共建共富项目,不断探索集体增收、农民致富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邹平路径,成效显著,全市858个村的集体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20万元以上的村844个,占比98.4%,50万元以上的村530个,占比达到61.8%。
针对您提出的设立村集体增收奖励资金的建议,我市已采取相应措施。一是自2022年始创新实施“1+5”新型土地经营模式,由邹平市财政每年提供1000万元激励资金,连续实施三年。该专项激励资金由镇(街)分配使用,可用于对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贡献突出的党支部和带头人予以奖励。二是持续实施“实体强村”,安排了专项资金,制定了奖补细则,对共富项目建设、场地租赁和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等进行奖补。
下一步,邹平市将持续实施“1+5”新型土地经营模式和“实体强村”工程,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集体增收、农民致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邹平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王学辉 联系电话:0543-435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