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交字〔2024〕28号 签发人:董亮
(B)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和改善鲁中职业学院新校区、邹平市人民医院新院周边区域城市管理的建议》
开发区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鲁中职业学院新校区、邹平市人民医院新院周边区域城市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运输局将依据职责,根据交安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做好该地周边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出租车、网约车的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针对: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
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
四、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
五、巡游车拒载、绕路、议价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道路客运、出租客运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感谢您多年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安康、工作顺利!也衷心的希望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开展!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刘兆凯 联系电话:0543-434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