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邹平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关于加大对明集镇财力拨付力度的建议》
明集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明集镇财力拨付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财政管理体制,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自求平衡。我市持续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市与镇街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进行了明确。近年来,受产能转移、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明集镇财政运行压力持续加大,2022年你镇可用财力3151万元,市级拨付调度款5399万元;2023年可用财力3403万元,市级拨付调度款5149万元,两年来市财政在自身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已累计超调你镇库款3994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当前经济回升向好仍旧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财政“紧运行”已成为常态。下一步,主要从三方面发力,确保财政可持续,民生有保障。一是做好财源建设工作。市、镇两级都要积极面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形势,通过服务好现有企业、深度挖潜、大力招商引资等手段,培植壮大地方财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项支出。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的理念,切实做到以收定支,量财办事。通过压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统筹各类资金资源,集中财力保“三保”,同时加大在民生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三是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差异化财政体制。统筹考虑市与镇街财力分配,推动库款向财力薄弱、收支矛盾突出的镇街倾斜,同时研究建立税收增长激励机制,对财源建设成效突出、税收增长较快的镇街给予重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邹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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