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9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医保字〔2024〕9号
李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干部退休后的生活和就医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退休干部是国家重要财富,为农村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是农村的宝贵财富。政府保障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建立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待遇保障列全省第一方阵,对于超过80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实现居民医疗保险政府代缴模式。医保政策由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基层机构负责落实与服务工作。我们在基层医保经办部门配备改善了适老化设施,对老年居民提供优质医保服务,但针对农村退休干部暂没有针对性的政策,我们已将李代表的建议向上级医保部门反映,期待早日出台相应规定。
邹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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