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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MB2855598D/2024-097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4-06-07 成文日期: 2024-06-07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编号 第102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改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问题的建议》
建议人 李丽等23名代表
承办单位 邹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6-07 10:26:47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10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医保字〔2024〕10号

 

李丽等2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府保障民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建立了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医保政策由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基层机构负责落实与服务工作。居民缴费额度与待遇紧密相关,近年来居民医保待遇大幅度提高,提高了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是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不能像商业保险的规定那样折扣优惠,我们已经将连续缴纳居民医保奖励机制上报市局汇报,期待更加优化医保服务。

 

 

邹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常树春                       联系电话:1991260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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