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字〔2024〕32号 签发人:康勇
(B)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6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内电自行车管理的建议》
黛溪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内电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小区电动车的管理问题,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邹平市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上楼”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制定制度、工作计划、检查设施设备,开展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二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劝阻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充电行为。住建局印制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材料1万份发放至物业服务小区在单元门口张贴。
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划定停车区,允许业主停放车辆;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改造部分绿化带,建设车位并设置充电桩,有效缓解小区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安装梯控,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行为;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以来,积极做好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建设电动行车车充电棚、充电桩设施。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的综合管理工作,优化小区的充电设施设计规划,督导物业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的车辆停放疏导工作和给业主的解释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引导小区业主对绿化带、道路进行改造,建设车位,缓解小区车位少、充电设施少的问题,努力做到小区电动车停放有序、充电便捷,建设和谐美丽宜居的住宅小区。
对于此项工作希望您多给我们提意见,提要求,我们会虚心接受,努力改进!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5日
联系人:何磊 联系电话:0543-426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