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字〔2024〕41号 签发人: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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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顺河路南延(于印水库东侧南至鹤伴六路)亟需建设建议》
黄山街道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顺河路南延(于印水库东侧南至鹤伴六路)亟需建设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顺河路已列入我市2023年城建计划,顺河路北段北起现状路南至鹤伴六路,长810米,顺河路南段北起鹤伴六路南至鹤伴七路,长1km,规划为城市次干路。
该道路因属于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因此一直未动工修建,邹平市住建局及财金集团于2023年8月份就开始启动道路用地单独选址手续办理工作,2024年2月26日完成项目选址意见、土地预审及勘测定界,2024年3月27日完成项目立项,2024年4月15日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占用湿地公园的生态影响专题于2024年5月25日完成专家论证,现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正在修改专题报告。
下一步将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街道密切配合,尽快落实土地指标手续办理工作,启动顺河路南延的施工。感谢您对城区道路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5日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135630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