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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394115/2025-12226 主题分类: 农业_林业_水利
成文日期: 2025-12-12 发布日期: 2025-12-12
发布机关: 邹平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5〕11号 有 效 性: 有效

邹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邹政字〔2025〕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邹平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滨州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邹平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基本要求

(一)普查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设立邹平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普查工作。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领导小组不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镇街要参照市领导小组的设置,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健全联动机制。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涉及普查经费事宜,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事宜,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事宜,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邹平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事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宜,由市公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遥感测量事宜,由国家统计局邹平调查队负责和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

(三)落实经费保障。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普查工作实际,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作出相应预算安排。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应用需求和普查指导员与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的重要性,合理制定“两员”补贴,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普查实施期间收集的、可直接或间接识别特定对象身份的信息,均须严格管控,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在普查工作中知悉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相关人员,均须依法承担保密责任,确保信息安全。

(二)聚焦质量筑牢统计根基。始终恪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统一普查工作方案和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覆盖普查全流程、各环节的数据质量控制与监督体系,强化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督、全链条核查,坚决防范和惩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杜绝各类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切实保障普查所得数据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准确无误、内容完整且可信可用。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运用先进可靠的技术防护手段和规范化管理措施,推广便捷高效的普查采集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保障普查数据安全、提升普查工作质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普查氛围。各级普查机构需会同宣传部门精心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的策划与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新媒体的传播广度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渠道优势,构建全媒体宣传协同机制,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普查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制度,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数据,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邹平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邹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邹平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孙美荣  邹平市副市长

副组长:

邓永刚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文超  邹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连学  国家统计局邹平调查队队长

成 员:

高  雷   邹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王  彬  邹平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孙剑桥  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靳林林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勇  邹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颜延金  邹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翠娥  邹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楠  邹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毕延胜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许  波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

张庆通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宝成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副书记

宋元兵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

郭界峰   邹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丽辉  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董  峰    邹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刘凡琳  邹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段秀玲  邹平市卫生健康保障中心副主任

刘  娜  邹平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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