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邹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进行意见征集的公告
社会各界:
《邹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已列入2025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现就《邹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合理的将予以积极采纳。
公章参与时间: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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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56200
传 真:(0543)426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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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1日
邹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
第二节 规划依据
第三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
第二章 发展形势研判
第一节 发展趋势
第二节 综合基础条件分析(车位、停车场)
第三节 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第四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预测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四章 充电设施布局方案
第一节 自用充电基础设施
第二节 专用充电设施
第三节 实施效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国家层面
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方向。随后,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充电桩在居民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的建设。自2022年开始,国务院以及中央部委连续发布多份文件,进一步对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明确指导意见,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二、省级层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多项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涉及电动汽车研发生产、购置补贴、使用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等方面,全省电动汽车推广的政策激励体系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发改能源〔2022〕459号),预计到2025年,全省公共、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达到8000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个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5万台以上。其中,公共充换电站达到5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9.5万台左右;专用充换电站3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5.5万台左右。
三、市级层面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政府有关电动汽车推广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滨州市2024年电动汽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目标》,对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作做出部署。预计到2024年,滨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5058辆,新建充电桩2831个。邹平市分解目标为2024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800辆,新建充电桩404个,车桩比达到4.25:1。
基于国家、省和市宏观政策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促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紧紧围绕实现“双碳”目标、“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战略,超前布局全市充电设施网络,打造便捷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体系,制定本规划。
第二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29317-2012)
5.《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
6.《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GB/T29772-2013)
7.《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
8.《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9.《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10.《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33023-2015)
11.《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51077-2015)
1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2-2018)
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36278-2018)
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二、相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
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
7.《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发办〔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9.《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10.《滨州市2024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目标》
11.《滨州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细则》
12.《关于印发滨州市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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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邹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草案解读
一、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邹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二、规划背景资料及制定依据
1.现实基础
从国家层面来看。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方向。随后,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充电桩在居民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的建设。自2022年开始,国务院以及中央部委连续发布多份文件,进一步对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明确指导意见,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从省级层面来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多项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涉及电动汽车研发生产、购置补贴、使用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等方面,全省电动汽车推广的政策激励体系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根据《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发改能源〔2022〕459号),预计到2025年底,全省公共、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达到8000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个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5万台以上。其中,公共充换电站达到5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9.5万台左右;专用充换电站3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5.5万台左右。
2.综合实力
从旅游文化情况看,邹平旅游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境内有多处古文化遗址,29项滨州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2024年共接待260万人次前来游玩的国内游客,旅游创收效果显著。
从交通区位情况看,邹平市是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核心圈层的重要城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主战场联动发展区域。东接淄博,西邻济南,南依胶州铁路,境内有济青高速穿过,随着鹤伴桥项目回填工作的开始,“一路一桥一隧道”项目即将全线贯通通车,成为重要交通部分。
从城市建设情况看,邹平市作为全国百强县(市)、滨州市副中心城市,工业强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逐渐形成,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78%。城市面貌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形成工业产业引领,文化旅游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3.发展现状
近年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收入不断提高,本市汽车保有量也呈现出高增长势头,根据《邹平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邹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均明确提出“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目标,经济持续增长将是未来一段时期邹平市的核心发展主线,设定2025—2030年GDP增长率平均为4.53%左右,弹性系数保持1.74不变,则汽车保有量增长率测算为7.9%,由此预测出邹平市2025—2030年汽车逐年保有量。预测2027年汽车保有量为32.62万辆,2030年汽车保有量为40.98万辆。
三、起草过程
1.必要性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方向。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发改能源〔2022〕459号)等多项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全省电动汽车推广的政策激励体系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2.可行性
“十四五”以来,邹平市电动汽车年均增速超过80%,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由2020年的1021辆增长到2024年的12641辆,预测2027年汽车保有量为32.62万辆,2030年汽车保有量为40.98万辆。经济效益方面,邹平市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会更好地带动邹平电动汽车的发展。到2027年,年充电量约9565万千瓦时;到2030年,年充电量约10687万千瓦时。有利于减小系统负荷过大的峰谷差值、解决电力系统调峰问题;电网负荷特性的改善有利于电网峰谷平衡以及盈余电力的消费;提高电力运行效率,减少电能损耗,提高电能资源利用率。环境效益方面,按照本规划预计的电动汽车规模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减少二氧化碳以及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硫化物等有毒气体的排放,净化空气,使城市真正地实现绿色发展,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到2027年,通过发展电动汽车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027吨;到2030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187吨。
3.重要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事项,促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有序衔接,确保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重视充电设施规划落地,研究与城市空间规划、电网规划的衔接机制和流程,制定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改造、城乡建设等相关行业管理机制的衔接措施。
(2)加快配套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电力企业要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乡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充电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力度。新建居住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配套供电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居住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住小区充电设施用电需求。电力企业要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
(3)强化政策支持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政策有效性。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补贴策略,研究差异化补贴政策,逐步规范充电桩补贴标准依据,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由建设向运营倾斜,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加大超级充电、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4)给予用地支持
规划部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为集中式充换电站及其配套建筑的规划建设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速度。鼓励利用企事业单位等的边角、零散、闲置土地建设社会公用充电桩,鼓励乡镇区域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社会公用充电桩。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邹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通过网络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截至6月30日,网络渠道收到0件。文件暂未出台,出台后将及时公开文件链接。
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