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卫政〔2025〕62号 签发人:刘玺明(B)
韩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特别是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群众健康提供基础性高效优质医疗服务。
一、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3年7月,省卫健委转发了《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文件。从2024年以来,省卫健委牵头组织大学生乡医招聘工作。根据省级招聘文件要求,招录的大学生乡医使用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入职后即为事业编制身份。大学生乡医招聘数量是根据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余事业编制数而定的。2024年,我市已招录3名大学生乡医;2025年,我市计划招录3名大学生乡医。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合理划分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责,完善管理体制,明确乡村医生应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进行配置,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各镇街人口数确定其乡村医生名额,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现有在岗村医中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由卫生院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卫生室负责人,并作为法人代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乡村医生培育。对纳入一体化的乡村医生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参加省、市及我市组织集中业务培训和网上远程学习,鼓励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目前我市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执业助理(含乡村全科)以上执业证书人员达60%以上(居滨州市前列)。
四、保障乡村医生权益。一是落实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助。二是积极落实村卫生室运行补助政策。三是统一组织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医改政策要求,继续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统筹推进乡村医生职业化建设。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邹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2日
(联系股室:市卫健局人事科教股 联系电话:0543-426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