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2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黄山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在邹平市人民医院西门前道路增设临时停车位及垃圾清运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相关科室对建议所设及路段进行现场查看。经综合研判:
(一)停车位方面:一是该路段全段设计建设为双向两车道,不具备停车位划设条件,如南侧划设停车位将造成交通拥堵。二是该道路为人民医院自建道路,不在市政道路管理范围,道路占地涉及黄山街道办事处和高新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黄山街道办事处和高新街道办事处双方进行管理或协商后指定一方进行管理。三是邹平市人民医院内设停车位共计1800个,其本满足医、患停车需求。四是根据《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的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
(二)垃圾清运方面:一是据商户反映该片商铺属于黄山办事处月河村,今年6月初该处商铺业主接到月河村委搬离的通知,鉴于此,该处无法设置垃圾桶。二是目前该处商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以投放到邹周路西边大福源北侧在月河边设置的垃圾桶内。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处商铺区域的卫生管理属于黄山办事处环卫部门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加大监督指导和工作协调。
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7日
(联系处室: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3-43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