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字〔2025〕38号 签发人:王丹
(D)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9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向乡镇倾斜》
宋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向乡镇倾斜》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试行)》文件有效期一年,目前老旧小区改造依据2020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根据以上对老旧小区的界定,具体到我市纳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应为县城驻地的老旧住宅小区。
根据《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截止目前,邹平市改造207个老旧小区,惠及群众17955户。2025年邹平市根据街道办事处上报情况改造34个老旧小区,上报并列入改造计划。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长期实行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我市将根据国家、省、市改造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我市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在上级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老旧小区改造向乡镇延伸。
对于此项工作希望各位代表多给我们提意见,提要求,我们会虚心接受,努力改进!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处室:物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43-426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