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自然资规字〔2025〕58号 签发人:马涛
(B)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镇域闲散资源利用的建议》
何恒涛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域闲散资源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等市直部门牵头,各镇街为主体,对各镇街闲置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清闲置土地的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以及抵押和查封等基本情况,建立《闲置土地利用台账》和数据库。
二、科学合理规划
深入分析各镇村土地利用现状,统筹考虑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依据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用地。
三、健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推进、依法依规、分类盘活”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闲置土地利用台账》,各镇街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分类制定盘活处置措施,并逐一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全速推进。三是主动服务。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和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建立绿色通道,尽快办结用地单位需要立项、环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确保闲置土地及时处置。
四、盘活方式
一是加快针对生产条件好、产品有市场的停产企业,探索引入同质企业参与破产重组,助力企业“重返市场”。针对低效企业,采用整体打包出租方式,引入行业内经济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以存量引增量、以低效换高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质效。二是鼓励盘活镇域闲置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医疗卫生、居家养老、休闲旅游等公共基础设施;三是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集体建设用地,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集体闲置资产用于发展乡村民俗、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处室: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426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