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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MB28577961/2025-096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5-06-25 成文日期: 2025-06-25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第134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镇域闲散资源利用的建议》​
建议人 ​何恒涛代表
承办单位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5-06-25 11:09:39
答复内容


邹自然资规字〔2025〕58号               签发人:马涛


(B)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加强镇域闲散资源利用的建议》


何恒涛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域闲散资源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等市直部门牵头,各镇街为主体,对各镇街闲置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清闲置土地的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以及抵押和查封等基本情况,建立《闲置土地利用台账》和数据库。

二、科学合理规划

深入分析各镇村土地利用现状,统筹考虑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依据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用地。

三、健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推进、依法依规、分类盘活”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闲置土地利用台账》,各镇街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分类制定盘活处置措施,并逐一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全速推进。三是主动服务。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和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建立绿色通道,尽快办结用地单位需要立项、环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确保闲置土地及时处置。

四、盘活方式

一是加快针对生产条件好、产品有市场的停产企业,探索引入同质企业参与破产重组,助力企业“重返市场”。针对低效企业,采用整体打包出租方式,引入行业内经济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以存量引增量、以低效换高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质效。二是鼓励盘活镇域闲置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医疗卫生、居家养老、休闲旅游等公共基础设施;三是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集体建设用地,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集体闲置资产用于发展乡村民俗、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处室: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4265609)


采纳情况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