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
的答复《关于支持本地传统品牌、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建议》
邹发改字〔2025〕14号 签发人:王理科
(A)
赵鹏、李强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本地传统品牌、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整合我市传统品牌资源,加大宣传支持力度,借鉴其他地区成熟运营的“创新+平台”运营经验,尽快量身打造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平台运行模式,通过平台化运营,搞活“小微企业+传统品牌”活力;同时加大对我市企业申报老字号、非遗、名牌产品等的申报指导力度,提高申报通过率。
2、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应急局等有执法权的相关部门,尽快进行执法事项全面梳理,制作执法检查事项明白纸,通过媒体、网络等的形式推送至各小微企业,让企业对执法检查事项深入了解;同时降低检查频次,避免多头检查,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和柔性执法制度,运用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降低企业负担。
3、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联合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及时全面梳理更新各级惠企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等的方式,将政策及时推送至各企业,确保政策知晓度和企业覆盖率;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企业提报的享受政策申请,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4、科技局、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每季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等活动,指导企业制定标准规范,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邹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朱莉萍 联系电话:428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