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胜利河沿岸两侧加装安全防护配套设施的建议》
邹水字〔2025〕28号 签发人:田茂壮(D)
焦桥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胜利河沿岸两侧加装安全防护配套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胜利河焦桥段已实施了骨干河道治理工程相关治理工作,包括堤顶防汛管理道路硬化等建设内容,已于2021年12月基本完成全部建设。目前,胜利河焦桥段沿岸两侧尚未安装防护栏,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是前期在进行河道治理规划时,重点侧重于防洪、排涝等功能的完善,对于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套建设未能充分兼顾;二是财政资金有限,在保障河道治理主体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对于附属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相对不足。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水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将胜利河焦桥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争取早日启动项目建设;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安全防护建设方案,确保防护设施的设置既能满足群众出行安全需求,又不影响河道的防洪、排涝等功能;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密度,提醒过往群众和车辆注意安全。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于文海 联系电话:0543-432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