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改革自来水到户到企管理体制建议》
邹水字〔2025〕32号 签发人:田茂壮(B)
明集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自来水到户到企管理体制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自来水到户到企管理体制的建议是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合理性的建议,水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相关工作。
一是印发《邹平市农村村内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4年10月,由邹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邹平市农村村内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实际,确立统管模式为“县级供水单位--镇级供水服务公司--用水户”二级管理模式,村总表以上,为县级统管公司统一管理;村总表以下到户,由县级统管公司委托镇(街)服务机构管理。
二是完善镇街供水服务站点、制度建设、考核等相关事宜。水务部门多次与各相关单位、各镇街、农村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对接,正在完善镇街供水服务站点、制度建设、考核等相关事宜,进一步完善供水服务体系,强化基层供水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考核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用水需求。
三是合理确定到户水价。水务部门已与发改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根据发改部门反馈,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程序,农村供水水价需经过1-2年的试行期,之后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方可最终制定到户供水价格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整个过程至少需要两年时间。目前,农村供水处于试运行阶段,暂按现行实际终端水价执行。试运行期结束后,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的基础上,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等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到户供水价格,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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