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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393L/2025-09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5-06-27 成文日期: 2025-06-27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第088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改革自来水到户到企管理体制建议》
建议人 明集代表团
承办单位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答复时间 2025-06-27 17:59:35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改革自来水到户到企管理体制建议》

邹水字〔2025〕32号                      签发人:田茂壮(B)


明集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自来水到户到企管理体制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自来水到户到企管理体制的建议是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合理性的建议,水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相关工作。

一是印发《邹平市农村村内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4年10月,由邹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邹平市农村村内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实际,确立统管模式为“县级供水单位--镇级供水服务公司--用水户”二级管理模式,村总表以上,为县级统管公司统一管理;村总表以下到户,由县级统管公司委托镇(街)服务机构管理。

二是完善镇街供水服务站点、制度建设、考核等相关事宜。水务部门多次与各相关单位、各镇街、农村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对接,正在完善镇街供水服务站点、制度建设、考核等相关事宜,进一步完善供水服务体系,强化基层供水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考核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用水需求。

三是合理确定到户水价。水务部门已与发改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根据发改部门反馈,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程序,农村供水水价需经过1-2年的试行期,之后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方可最终制定到户供水价格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整个过程至少需要两年时间。目前,农村供水处于试运行阶段,暂按现行实际终端水价执行。试运行期结束后,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的基础上,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等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到户供水价格,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贾琳琳                          联系电话:0543-433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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