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393L/2025-09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5-06-27 成文日期: 2025-06-27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第090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提高沉砂池原占地补偿标准的建议》
建议人 台子镇代表团
承办单位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答复时间 2025-06-27 18:03:37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提高沉砂池原占地补偿标准的建议》

邹水字〔2025〕33号                      签发人:田茂壮(D)


台子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沉砂池原占地补偿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台子镇占地补偿问题,2016年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已做出调整,补偿主体为市财政,台子镇提出的每年800斤小麦+800斤玉米补偿标准是企业占地标准,并且胡楼灌区占地补偿不仅涉及台子1个镇街,还涉及魏桥、九户、明集镇,为保持政策的长期性和延续性,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维持原协议不变。

关于占地补偿合同,2016年邹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对于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已做了约定,每年财政部门按照会议要求,按程序对镇街进行了足额补贴,支付手续完善,无需重新签订补偿协议,建议台子镇人民政府与涉及村庄完善相关补偿协议。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赵跃                            联系电话:0543-4345538


采纳情况 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