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完善码头镇农田灌溉设施的建议》
邹水字〔2025〕38号 签发人:田茂壮(C)
码头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码头镇农田灌溉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县级层面的高标准农田运行管护机制,起草了《邹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办法(试行)》和《邹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管理办法(试行)》并完成了意见征求,各镇街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明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和规范,落实管护经费,构建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管护高效的长效机制。
二、市农业农村局将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区开发时间及上级分解下达任务,逐年对老旧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全方面提升,打通农田水利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完备、功能齐全。
三、为确保张桥灌区更好发挥其灌溉功能,水务部门计划重点围绕渠道衬砌、沟渠清淤、配套建筑物改造等方面实施张桥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现已纳入市十五五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务部门将围绕张桥灌区现代化改造,积极包装项目,积极筹措各类资金,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赵跃 联系电话:0543-434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