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集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小农田水利灌排设施后期维护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邹平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邹平市已全面完成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摸排工作,计划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县级层面的高标准农田运行管护机制,起草《邹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办法(试行)》和《邹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管理办法(试行)》并完成了意见征求,各镇街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明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和规范,落实管护经费,构建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管护高效的长效机制。
二、市农业农村局将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区开发时间及上级分解下达任务,逐年对老旧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对老旧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全方面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邹平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邹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处室:发展规划股 联系电话:0543-426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