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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2000/2025-096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5-07-18 成文日期: 2025-07-18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第137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构建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建议人 黄山代表团
承办单位 邹平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5-07-18 10:30:55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3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黄山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养老机构23家(含公建民营10家、民建民营12家、PPP项目1家),日间照料中心23家,农村幸福院117家,孝善助老食堂136家。近年来,邹平市不断加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聚力打造“常清泉”养老服务品牌,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初步搭建起了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农村幸福院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以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为引领,以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为保障的养老服务体系。

但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当前养老服务仍存在较多问题,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低、智慧养老建设落后等。

二、根据提案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夯实居家养老基础 

1. 探索“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上门服务”模式。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使老年人享受到方便可及、价格实惠、质量可靠、选择多元的养老服务 

2. 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优先覆盖经济困难、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 

3. 开展“邻里互助”试点,鼓励社区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志愿服务。 

(二)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

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机制。鼓励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建立择优激励机制,对连锁运营规模大、综合评估质量高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探索“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上门服务”模式。

(三)优化机构养老服务质量

1. 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公办机构提质增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 

2. 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刚性需求。 

3. 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消防、食品卫生检查。 

(四)深化医养康养结合 

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支持公办医院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与养老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健康和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五)推动智慧养老创新

推广应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同步推进服务安全发展。依托“互联网+智慧养老”理念,打造邹平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互为一体的“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为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安装安全监护装置,实现异常行为预警、一键呼叫报警和快速应急响应,确保老人生命安全。

(六)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依托现有设施配置、配餐中心辐射、企业连锁化运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打造覆盖城乡、方便可及、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支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统筹利用、餐食配送服务、困难老年人就餐差异化补助等。

 

 

 

                              邹平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8日

 

 

 

联系人:李东晓                    联系电话:426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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