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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政策简明问答】《邹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办法(试行)》
索 引 号: 11371626004394203M/2025-09249 发布机构: 邹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政策简明问答】《邹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7-24 浏览次数:

问题一 什么是高标农田工程运行管护?

答:高标准农田工程运行管护是针对高标准农田所包含的农业、水利、输配电、林业及其他相关工程设施,依照相应的管护准则和要求,开展管理、检修与保养工作,从而保障这些工程能按设计发挥作用,并长期产生效益。

问题二 办法适用范围?

答:主要是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立项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中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农业工程、水利工程、输配电工程、林业工程、其他工程设施及标牌、标志。

问题三 在落实管护原则时应注意什么?

答:在实施过程应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做到建管并重、持续利用。

问题四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管护“片长制”?

答:高标准农田“片长制”是一种分级负责的管护机制,按层级设置县级、镇级、村级片长和地块片长,通过四级片长分层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管护工作层层到位。

问题五 管护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1.无论哪种管护模式都需要安排专职管护人员;

2.专职管护人员要做好设施设备巡查、维修保养,发现重大损坏或重大安全隐患时要报告管护主体。

3.设施设备均设置信息公示牌,对使用方法、管护标准、管护人员、维修热线等信息进行公示。

4.高标范围内施工需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并有专人监督。


咨询人:李欠欠 

咨询电话:0543-4261243

现场咨询地址及单位:鹤伴三路65号邹平市农业农村局4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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