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码头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码头镇农村生活污水清运、管网维护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码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邹平市城市建设集团代建公司(现更名为邹平市盛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成后,质保期一年内的运维管护由邹平市盛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聘请的第三方负责,2023年5月26日运维管护期已超过一年,邹平市盛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提出停止运维的函。
邹平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已明确工程质保期结束后邹平市城市建设集团代建公司完成与各镇街的交接,各镇街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为落实常务会议要求,确保运维管护正常运行,2023年8月1日召开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工作会议,明确了各镇街运维管护的主体责任。会议要求各镇街要明确运维管护部门,建立长效运维机制,负责后续运行维护工作。同时常务会议已明确将运维资金按照招标数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但是截至目前各镇街包括码头镇均未建立长效运维机制,也未完成运维招标工作,运维资金得不到落实,导致出现破损无人维护、污水无人拉运等现象。
4月8日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传达了上级精神,按照国家对于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大力提倡就地资源化利用的最新要求,下发了即将出台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指南中不再提倡通过拉运形式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并提出多种治理维护模式,要求各镇街根据各村实际实现就地资源化利用,大大减轻运维费用及运维工作强度。
下一步,将积极督促码头镇人民政府切实扛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护主体责任,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对已完成治理的村庄逐村核查,对出现问题的村庄拿出整改计划,督促加快推进运维招标工作,落实运维资金,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需通过拉运处理的将听取提出的建议,协调相关污水处理厂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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