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交字〔2025〕38号 签发人:董亮
(D)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建设码头镇到S241章济黄河大桥连接线工程的建议》
码头镇代表团 :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码头镇到S241章济黄河大桥连接线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码头镇到S241章济黄河大桥连接线工程对加强我市与济南都市圈的交通联通、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服务“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会根据码头镇的现实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工程,安排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结合我市道路交通规划,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后,适时推动该项目的建设,为沿途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感谢您多年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安康、工作顺利!也衷心的希望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开展!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处室:邹平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26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