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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626MB28557825/2025-093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邹平市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25-08-06 成文日期: 2025-08-06
会议名称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第077号
标题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在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
建议人 段振强
承办单位 邹平市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5-08-06 08:37:26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邹卫政202568                    签发人:刘玺明(C

黛溪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重点公共场所医疗急救工作,将其作为急救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急救设施完善和专业技能普及等工作,不断提升公众自救急救能力和水平。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策引导

根据2020年转发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发〔2020〕13号),明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内容,在全社会推动急救抢救设施设备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培训和建立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2021年12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首次明确了AED适用范围、配置规划、安装要求等,并统一了AED标识。

(二)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加强理论和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健康科普专家下基层、进社区,急救知识讲座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广泛普及AED等急救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引导广大市民能够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同时不断加强实施紧急救助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鼓励民众伸出援手,从而提高急救参与率和成功率。二是开展技能和实操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技能水平。依托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急救中心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的社会培训、普及工作,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持续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和急救开放日等活动。

(三)当前配备情况

1.公共场所配备情况。当前公共场所配备13台,分别为:行政审批局、政务保障中心、鲁中职业学校、邹平党校、邹平二中、梁邹初中、渤海实验、健身中心、黛溪小学、奥体公园、图书馆、长山便民服务中心、长山智慧示范基地。黛溪办2台已购置,尚未投放到位。

2.医疗机构配备情况。当前20家公立医疗机构共配备62台,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院42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台,廉政中心卫生室1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研究吸纳段振强等14名代表的有关建议,立足工作职能,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做好急救知识、技能及急救设备的普及工作。

一是计划年内黛溪办两台设备到位,其中一台配备在黛溪湖公园。力争在2026年配备2—5台,主要安装在车站、景区等公共场所,提高设备配备密度。

二是严格落实院前急救条例。严格按照《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急救知识普及等工作。

三是加强急救知识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区、农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公益培训,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做好急救知识与技能的社会化培训,不断丰富和延展培训内容,持续提升急救知识与技能的覆盖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邹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股室:市卫健局医政药政股  联系电话:0543-426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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