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邹平市市场监管局成功核发了全市第一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标志着邹平市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的新阶段。


2025年9月,针对此前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重要修改,明确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2月3日正式发布并施行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为基层执法和许可核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根据相关规定,此次纳入许可管理的重点液态食品涵盖食用植物油、食醋、白酒、糖浆等5大类14个品种。获得准运证的企业,其运输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喷涂清晰的“食品专用”标识,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确保专车专用。同时,发货方、承运方和收货方在运输全链条中均需履行严格的查验义务,并规范填写、留存运输联单,确保每一滴液态食品的运输轨迹都可追溯、可核查。

新规实施后,邹平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主动对接辖区内涉及重点液态食品运输的企业,开展政策宣贯与业务指导。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企业的专用运输容器、作业人员资质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核查。经过层层把关,最终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了邹平首张准运证。
下一步,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准运证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以及伪造、变造运输单据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构建严密的监管网络,切实消除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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