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烟草专卖局对《邹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进行意见征集的公告
社会各界: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现将《邹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点击右侧“我要发表意见”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建议要具体明确,依据充分。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和吸收。征求意见的日期为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9月5日。
公众参与时间:2026年8月6日至9月5日;
联系单位:邹平市烟草专卖局;
通讯地址:邹平市广场东路157号;
邮编:256200;
电子邮箱:bz-zp-lichengxue@sd-tobacco.com.cn;
联系电话:(0543)4224182 4222417
互联网平台:http://www.zouping.gov.cn/dczj/dczj/idea/topic_20611.html
邹平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6日
邹平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工信部37号令)《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称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零售点经营场所地址应当具体明确,具有唯一性,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邹平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邹平市局)管辖区域内烟草制品(不含电子烟、雪茄烟)零售点布局管理。
第四条 零售点布局管理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控烟履约、信赖保护等原则。
第五条 同一经营场所已经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审批发放其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同一经营场所已办理雪茄烟或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提出申请。
第六条 零售点布局管理以街道、乡镇为界限划分基本市场单元,作为零售点布局管理和轮候排序的基本单元。综合考虑市场单元内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消费能力、历史零售点数量、烟草制品经营数据等相关因素,合理设定零售点规划数量。
对具备独特市场生态、特定消费人群或者特殊区位特征的区域,可以结合实际划定特殊市场单元,实行单独管理,不纳入所在街道市场单元容量合并计算。
第七条 邹平市局在市场单元规划数量内审批零售点。市场单元内零售点数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规划上限的,对申请人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采用轮候排序方式进行管理。
第八条 邹平市局对市场单元零售点布局实行总量控制。市场单元内零售点规划数量由邹平市局根据地理位置、经济发展、人口数量、消费需求等因素测算、合理确定。
第九条 根据划分的三级网格,量化分析网格内与烟草制品零售点相关的因素,测算设定网格内最近两个零售点的间距标准。(本意见所称间距/距离是指行人从一个建筑物到另一个建筑物之间的安全通行距离)。
城区、乡镇、农村以及特殊市场单元网格内最近两个零售点的间距标准为80米。
营业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的超市不受间距限制。
第十条 快餐、饭店等服务类需达到一定的规模,快餐、饭店需达到15个以上包装间或者大厅30桌以上规模;住宿行业50个房间以上规模。
第十一条 按照邹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市场单元运行情况评估和动态调整的要求,结合辖区人口变化、商业发展、消费需求、零售点经营情况等因素,根据评估结果和辖区实际情况,对市场单元划分和零售点规划数量依法进行优化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 残疾人、军烈属、退役军人等国家明文给予政策扶持的纾困、优抚对象,首次申请且本人实际经营的,受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限制,间距适当放宽,但间距不得低于规定间距(80米)的60%。
优抚对象范围:
1.因公牺牲军警或烈士的父母、配偶及子女;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适用放宽政策的残疾类别和等级一般为:听力残疾一级至三级,言语残疾一级至三级,视力残疾一级至二级,肢体残疾一级至二级。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不适用间距放宽政策。
3.退出现役的军人(持有有效退役证明)。
扶持措施与条件:
间距放宽:上述优抚对象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和市场单元容量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应受单元容量限制,间距标准可适当放宽,但间距不得低于规定间距的60%。
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申请主体为个体工商户;②由优抚对象本人实际经营;③在全省范围内未持有其他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即“一户一证”);④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三条 人口数量、城市规划、乡村建设等出现较大变化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市场单元零售点数量予以保护性冻结或应急性增设。
(一)保护性冻结。市场单元在动态评测周期内因拆迁、改建等城市规划因素或受政策法规、社会发展影响发生动态变化,出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零售户利益的目的,将该市场单元予以零售许可保护性冻结。
(二)应急性增设。因新建居民区、工业区等城市规划建设导致市场单元变化较大或产生新的市场单元,可依据实际情况临时增设1-2个零售点,待动态调整时再统一规划。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限制,但仍应符合本规定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限制区域的规定:
(一)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周围限制区域,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到本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二)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到本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第十五条 原持证人为个体工商户且为个人经营性质。原持证人死亡或者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原持证人死亡或者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在原经营地址继续经营并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审查符合申请主体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不受该经营地址所在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限制,但仍应符合本规定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限制区域的规定。
适用前款规定的,原持证人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且注销前两年内无涉烟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享受优抚政策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六条 申请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以特许、 吸纳加盟店以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的;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八)其他依法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情形。 第十五条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十七条 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二)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三)中小学、幼儿园内及其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100米以内的;
(四)位于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内部的;
(五)已被政府纳入拆迁规划的区域;
(六)办公楼、写字楼等除首层沿街以外的场所;
(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未成年人活动聚集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内部;
(八)母婴用品、文具玩具、青少年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游乐场所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烟草制品的场所内部;
(九)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挥发类物质, 容易造成烟草制品污染或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经营场所;
(十)主营业务为物流寄递、快递吧、美容美发、彩票站、五金店、台球厅、网吧、手机店、服装鞋帽、成人用品、自媒体运营、窗帘、家居建材、旅行社、民宿、夜店酒吧经营场所;
(十一)申请时不具备商品售卖条件的;
(十二)政府或相关部门明文规定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场所;
(十三)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十四)其他依法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场所。
第十八条 经营模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其他自动售货方式销售烟草制品的;
(二)以无人售货等形式销售烟草制品的;
(三)以游戏、博彩等方式经营烟草制品的;
(四)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的;
(五)其他依法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情形。
第十九条 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限制规定外,本规定不溯及已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
第二十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固定经营场所”,是指用于商品销售、存储的不可移动且合法使用的场所,不包括住宅、公寓或其附属的地下室、储藏室、车库等,也不包含流动摊点(车、棚)、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物(建筑工地除外)等。但申请人用于存放烟草制品的储藏室、仓库等空间视为经营场所,应当在实地核查时予以明确。
(二)“与住所相独立”,是指经营场所与生活居住场所在物理空间上隔离且有明确的区域界线。
(三)“中小学”,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四)“幼儿园”,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对学龄前幼儿实施教育的机构。
(五)“具备商品售卖条件”,是指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设置商品展示零售的柜台或货架,明确存储位置或场所,具备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
(六)“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限制区域”,是指中小学、幼儿园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100米的区域。
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限制区域的测量,按照依法可通行的最短距离认定。
第二十一条 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中小学、幼儿园间距标准每年通过邹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布时间和频次。
申请人轮候排序情况每月通过邹平市烟草专卖局服务大厅公示栏等方式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以上”“以内”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邹平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26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月**日 。2024年8月1日实施的《邹平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实施期间,可根据辖区经济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进行小范围调整的,以补充规定的形式经法定程序后予以发布实施。
附件1: 《邹平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市场单元规划明细表》
邹平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市场单元规划明细表 | |||||
乡镇街道 | 序号 | 市场单元编码 | 市场单元名称 | 标签类型 | 市场单元范围界定 |
黄山街道 | 1 | 37168100000000002 |
| 居民区、行政村 | 高速路以南,月河一路以西,太和村,大杨堤村,鹤伴六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石樊鲁村,张高村,张山村,姜洞村,大李村 |
青阳镇 | 2 | 37168100000000001 | 青阳镇市场单元 | 行政村 | 西窝陀村,耿家村,刘家村,钟家村,马埠村,东窝陀村,浒山村,化庄村,徐家村,郭家庄村,青阳村,醴泉村,新立村,代家庄村,西董村,贾庄村,韩家村 |
西董街道 | 3 | 37168100000000003 | 西董办事处市场单元 | 行政村,居民区 | 西董村,孙峪村,聚仙村,贺家村,西赵村,西井村,丁家村,东赵村,崔家营村,太平村,会仙村,杏林村,郭家峪村,下娄村,上娄村,黄家河滩村,吉祥村,象伏村,冯家村,南石村,芦泉村,西王村,夫村,侯家庄村,坊子村,韦家岭村,宋家庄村,段家村,朱家塘村,马家寨村,刘家窝村,南洞村,杨李村,台头村,陈家村,地佛村,西禾村,皇后村,上回村,下回村,西峪村,由家河滩村,尚庄村,马庄村,沟西村,于张村,张家洞村,小马峪村,大马峪村,东峪村,八柱台村,马家台村,杨家峪村,西庵村,韦家坡村,北禾村,樊大庄村,东禾村,韩家寨村,南塘村,芽庄村,于桥村,中王村,大杨庄村,齐家村,朱家村,小杨庄村,鹤伴社区 |
好生街道 | 4 | 37168100000000004 | 好生办事处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好生村,河北村,河西村,河崖村,平原村,新华村,黑土村,蒙一村,蒙二村,蒙三村,蒙四村,张家村,鹿家庄村,尹桥村,苗家村,二槐村,姜家村,小高家村,东代村,宗家村,展店村,八里河村,周家村,尹家村,马家村,乔家村,史营村,屯里村,石河村,院上村,李庄村,曹家村,河阳村,刘桥村,贾家村,李营村,东董村,蓦涧村,山旺村, |
临池镇 | 5 | 37168100000000005 | 临池镇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大临池村,小临池村,郭庄村,望京村,小西庄村,南寺村,北寺村,王家村,古城村,兴安村,高旺村,郭家泉村,红庙村,佛生村,小黄埠村,郑家村,双青村,东高村,西高村,上河村,下河村,柏家村,东黄村,西黄村,中黄村,东台村,北台村,西台村,吕家村,南山村,北山村,大房村,小房村,西永和村,东永和村,北园村,大洞村,小洞村,梁家村,殷家村,桥子村,东兑村,西兑村 |
高铁站 | 6 | 37168110000000006 | 高铁特殊区域 | 特殊区域 | 邹平高铁站 |
黛溪街道 | 7 | 37168110000000011 | 城区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黛溪办事处驻地、西范村、北范村、前城村、后城村、韦家村、滕家村、马庄村、成五村、聚和村、张高村、十里铺村、韩坊村、郭庄村、城里村、安家村、南关村、东关村、北关村、南营村、中兴村、河西张村、代一村、言坊村、三义村、西关村、鄢家村,黄山办事处王家村、大李村、张山村,高新办事处月河一路路西(南至高速路桥北至东范村路口,包含南范村、盖家村、东石村、东方华城小区、宏苑小区) |
8 | 37168110000000099 | 长途汽车站市场单元 | 特殊市场 | 长途汽车站 | |
9 | 37168110000000010 | 高速服务区市场单元 | 特殊市场 | 高速服务区 | |
韩店镇 | 10 | 37168110000000088 | 韩店镇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韩店镇驻地、西言礼村、旧口村、耿家村、姚家村、徐王村、南冯家村、东言礼村、释家村、上口村、大王驼村、开河村、东王村、小言村、小宋村、大白村、西韦村、刘楷村、仓林村、实户村、黄里村、木王村、小店村、大位家村、崔韩村、苏家村、曹家村、杨村村、邱家村、前官庄村、波渣店村、颜桥村、东白村、韩店村、辛庄村、甲子村、小白村、孙家村、小李村、青眉村、白桥村、赵家村、东韦村、西王村、袁屋村、肖镇村、小王驼村 |
明集镇 | 11 | 37168110000000077 | 明集镇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明集镇驻地、邢家村、苏桥村、张辛村、南宋村、西闸村、成家村、解家村、高洼村、曹家坪村、兰芝里村、惠辛村、大张官庄村、东张村、宋集村、许道口村、段桥村、王家桥村、柴家村、二辛村、颜集村、牛官村、窝村村、大耿村、牛家村、于家村、东左村、王少唐村、东闸村、高家村、里六田村、西宋村、菅家村、罗圈村、孙李辛村、小耿村、明集村
|
工业园 | 12 | 371681100000000130 | 工业园最小区划 | 特殊市场 | 邹平一电一厂、宏通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山东工程公司、邹魏三园第四生活区、邹魏三园第一生活区、邹魏三园第二生活区、邹魏第三工业园第三生活区、邹魏第三工业园、邹魏第二工业园第三生产区、会仙桥市场、香槟广场、邹魏二园第二生活区、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邹平六电、能源公司、邹平滨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魏桥轻量化基地、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三生活区、邹魏二园第一生活区、邹魏第一工业园、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一生活区、建宇商城、香港商城、香港馨园、国际商贸城、东方明珠、邹魏第二工业园沿街房 |
焦桥镇 | 13 | 37168110000000015 | 焦桥镇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刘桥村委会、西夏村委会、李套村委会、张官村委会、西直村委会(胜利社区)、小杜村委会、刘套村委会、韩套村委会、东直村委会、前大城村委会、北段村委会、孙庄村委会、后大城村委会、张套村委会、朱套村委会、南段村委会、前三村委会、后三村委会、太平村委会、兴隆村委会、牛家村委会、东南村委会、西绳村委会、西北村委会、孟王村委会、爱贤村委会、义和村委会、东平村委会、北绳村委会、东北村委会、四马村委会、董家村委会、小北杜村委会、高道口村委会、赵旺村委会、东杜村委会、西杜村委会、姚孙村委会、小魏村委会、纪家庄村委会、小赵村委会、郭家村委会、刁宋村委会、刘道口村委会、史辛村委会、西南村委会、河畔社区(朱崖村委会、西营村委会)、焦桥镇驻地 |
高新办 | 14 | 37168110000000012 | 高新办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东崔村委会、东范前村委会、东范后村委会、鲍家村委会、七里铺村委会、东石村委会、牛王村委会、莲花池村委会、山旺埠村委会、温孟村委会、崔毛村委会、王毛村委会、梁毛村委会、徐毛村委会、邓家村委会、乐礼村委会、周东村委会、周西村委会、西神坛村委会、廉家村委会、大刘村委会、小刘村委会、三里村委会、五里堠村委会、向家村委会、大菓村委会、小菓村委会、大新村委会、小新村委会、东吕村委会、西吕村委会、南吕村委会、北吕村委会、司家村委会、房家桥村委会、礼参驻地(礼叁村委会、高新村委会、祉房村委会、邢马村委会)、胜利花园、新民村、南范村、盖家、棉纺厂附近 |
长山镇 | 15 | 37168110000000014 | 长山镇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高旺村委会、郭家村委会、小牛村委会、小马村委会、大由村委会、柳寺村委会、石官村委会、三里村委会、东尉村委会、后尉村委会、前尉村委会、前店村委会、张旺村委会、东店村委会、大齐村委会、西店村委会、小井村委会、大尹家村委会、小位村委会、小祁村委会、田家村委会、大闫村委会、西江村委会、长韩村委会、沟盈村委会、前栗村委会、后栗村委会、东鲍村委会、西鲍村委会、后鲍村委会、明礼村委会、鲍家村委会、前芽村委会、后芽村委会、南坦村委会、茶棚村委会、前石村委会、后石村委会、官庄村委会、北史村委会、前洼村委会、后洼村委会、尚旺村委会、永池村委会、前槐村委会、后槐村委会、南王家村委会、甘前村委会、甘中村委会、甘后村委会、和家小镇社区(北夏,西宰,后王)、裴家村委会、焦家村委会、马家洼村委会、杨家村委会、范公村委会、大演马村委会、小演马村委会、柏林村委会、积格村委会、公孙村委会、梁郭村委会、长山镇驻地(朱家村、南街村、南关村、西街村、东关村、增盛村、东街村、菜园村、北前村、北中村、北后村、邵家村、汇科苑小区、黄王村委会、陈度村委会、西宰村委会、中后村委会、大丁村委会、东夏村委会、后王村委会、西丁村委会、中前村委会、东绳村委会、北夏村委会、前王村委会、弥勒村委会、后麻村委会、杏村村委会、小巩村委会、小韩村委会、前麻村委会、大巩村委会、小张村委会、闫家村委会、李富村委会、东南村委会、董城村委会、西南村委会、东北村委会、王世村委会、仁马村委会、买湖村委会、付家村委会、西北村委会、石羊村委会、丁公村委会、大省村委会、毛张村委会、南夏村委会、西庄村委会 |
孙镇镇 | 16 | 37168110000000020 | 孙镇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孙镇驻地、孙镇村、大里村、范家村、张家村、小陈村、东安村、腰庄村、张赵村、有里村、冯家村、辛集村、辉里村、郑家村、曹王村、杨家洼村、于何村、新高村、蔡家村、刘张村、党里村、北王村、霍坡村、时家村、岳官村、孟坊村、信家村、大陈村、罗家村、王伍村、伍户村、周家村、怀家村、坡庄村、北安村、前刘村、高唐村、小三户村、大三村、潘刘村、车郭村 |
九户镇 | 17 | 37168110000000019 | 九户镇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九户镇驻地、大郑村、利民村、皂户王村委会、铁匠村、闫家村、潘辛村、草于头村、韩杠村、新民村、韩家湾村、胥家村、长兴村、坡南杨村、王号村、左李村、古王台村、都入平村、爱东村、爱西村、成家村、张重良村、道民村、陈玉平村、长槐村、关爷寨村、张德佐村、刘祥村、南潘村、安祥村、杜家村、高曹村、刘英勃村、东赵村、芦家村、西赵村、西河沟村、兴合村、饮马村、石店村、金斗村、房家村、黄家村、李家村、刘宦村、丁家村、郭家村、刘家寨村、哈庄村、彭家村、小王村、大王村、布王村、北河沟村、水牛韩村、刚斧寨村、秦家村、商家村、北郭村、北李村、宋家村、南北张村、新河西村、小陈村、闫七庙村、迷河套村、新河东村 |
魏桥镇 | 18 | 37160310700000017 | 魏桥镇市场单元 | 居民区、行政村 | 魏桥镇驻地、位桥村、田李靳、老王庄、刘王庄、麻张村、辛刘前村、印家村、临河村、周家村、大坡村、小坡村、疯李村、部家村、赵瓦村、宋辛村、西刘村、范家村、宋家村、朱家村、菅家村、朱官村、孙家村、曹家村、东码头村、南辛村、堂子村、孟寺村、张平村、冢子村、东刘村、小田村、大田村、郭辛村、弭家村、西码头村、五龙堂村、梁桥村、吴东村、康庄村、吴西村、文家村、苏家村、官牛村、小田村、丁家庄村、魏家村、郝家村、程河铺村、孔家村、豆腐赵村、仇家村、北于家村、吴庄村、北杨村、夏庄村、楼子张村、崖镇村、南郑村、郭吕村、张家村、北韩村、郑家村、西马庄村、刘聚桥村、孙官村、薛官村、吴家村、刘井村、大碾村、苏庄村、辛梁村、洛庄村、里八田村、粉张村、张家寨村、河沟崖村、南杨村、王家寨村、西左村、来牛村、甜水村、三官村、崔八村、里八田驻地 |
(一)制定背景
2026年7月2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下发了《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指导意见》,对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提出了新的指导要求,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以及面对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原2024版《邹平市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邹平市烟草专卖局在充分考虑本市人口现状、经济增长和发展水平、道路交通状况、卷烟销量和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从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角度,重新修改制定《邹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制定。
(三)出台目的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如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爱国主义基地、公园等未成年人活动聚集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内部不允许设立卷烟零售点等问题,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卷烟零售户卷烟销售的积极性,避免恶性竞争,促进卷烟零售市场更加规范,保护申请人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平等权利,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四)重要举措
《规定》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对合理设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情况作了进一步优化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顺应“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遵循法律规定、照顾特殊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市场、经济指标、消费能力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一步拓宽申请户加入空间,做到贴近市场,符合实际。
二是对市场单元进行综合化考虑,运用总量调控、间距控制、人口测控、峰值控制、限制准入等布局模式。人口数量、城市规划、乡村建设等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当对相关市场单元零售点数量予以保护性冻结或应急性增设。
(五)关键词、专业用语的含义
1.“固定经营场所”,是指用于商品销售、存储的不可移动且合法使用的场所,不包括住宅、公寓或其附属的地下室、储藏室、车库等,也不包含流动摊点(车、棚)、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物(建筑工地除外)等。但申请人用于存放烟草制品的储藏室、仓库等空间视为经营场所,应当在实地核查时予以明确。
2.“与住所相独立”,是指经营场所与生活居住场所在物理空间上隔离且有明确的区域界线。
3.“中、小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4.“幼儿园”,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对学龄前幼儿实施教育的机构。
5.“具备商品售卖条件”,是指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设置商品展示零售的柜台或货架,明确存储位置或场所,具备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
6.“间距”,是指申请点与最近零售点或中小学、幼儿园进出通道口之间依法可通行的最短距离。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事项
1.优抚对象范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适用放宽政策的残疾类别和等级一般为:听力残疾一级至三级,言语残疾一级至三级,视力残疾一级至二级,肢体残疾一级至二级。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不适用间距放宽政策。
2.残疾人、军烈属、退役军人等国家明文给予政策扶持的纾困、优抚对象,首次申请且本人实际经营的,受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限制,间距适当放宽,但间距不得低于规定间距(80米)的60%。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数量和间距限制:
(1)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周围限制区域,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到本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2)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到本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八)关于零售点数量予以保护性冻结或应急性增设。
1.保护性冻结。因拆迁、改建城市规划或其他因素发生动态变化,出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零售户利益的目的,将该市场单元予以零售许可保护性冻结。
2.应急性增设。因新的城市规划建设需新增零售点的,可依据实际情况临时增设1-2个零售点,待动态调整时再统一规划。
解读人:张思证
联系电话:13963096979
地址:邹平市广场东路157号
单位:邹平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6日至9月5日,邹平市烟草专卖局对《邹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通过网络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截至目前,文件未正式出台,征集结果将在文件正式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