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p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677号;邮编:256200;电话:0543-4266332;电子邮箱:zpshbj@b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强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和解读工作,以政务公开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全年未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为4件,按时答复4件,未按时答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依法依规管理。高度重视信息管理的法治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管理工作规范、透明、有序进行。二是保障信息安全。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体系,保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平台架构: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 二是渠道建设:线下邮寄申请、政府开放日。三是内容重点:环境监测数据(空气、水)、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行政处罚(85条)。四是监管与创新:严格审核机制,通过多种渠道集中回应热点。

(五)监督保障

一是责任分工:各业务科室是信息制作、审核、公开的责任主体,形成了“局领导—办公室—各业务科室”的三级责任链条。二是对企事业单位的延伸监督:环保部门还负责监督辖区内公共企事业单位(如监测、污水处理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对不依法履责的,可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乃至依法处罚。三是公众监督权:公民认为环保部门不履行公开义务,可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权益,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四是创新互动:通过“政府开放日”等形式,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4.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精细度不足:部分信息存在格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等问题。二是解读效果待提升:政策解读存在形式化倾向,简单摘抄原文,采用通俗化、可视化方式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队伍与培训:加强人员“AB岗”动态管理和常态化业务培训。二是深化技术应用:利用网站后台功能进行错别字检测、常态化巡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内容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的精准防治。二是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问题整改。内容涉及:固危废监管、风险排查、应急能力建设三是审批服务与监管执法;内容涉及:环评审批优化、排污许可管理、差异化执法与帮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收到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全部按时答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措施与数据:大气:围绕PM2.5、臭氧(O₃) 协同控制,针对工业源(如VOCs治理)、移动源(老旧车淘汰)、面源(扬尘、秸秆焚烧) 采取措施。水:聚焦重点断面水质达标、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关注总磷、重金属等特定污染物。土壤与固废: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并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二是督察整改与执法监管的进展:详细报告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的整改进展、销号情况。公开环境执法监管的数据(如检查企业数、立案处罚数)和典型案例,体现“双随机、一公开”及非现场智慧监管(如在线监控、无人机)的应用。三是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强调对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的排查整治。报告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成效。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2026年1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