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和需要,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推动政策精准、快速直达服务对象,以公开准确性保障执行准确性。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文件、公告、通告、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等行政类信息 339 件,“邹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3707人,2025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总量32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畅通信函、网络、现场等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受理、审核、答复、归档各环节。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结转上年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建立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定期对门户网站历史信息进行梳理排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消费警示、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管、市场监管执法等职能,健全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通过食品药品专栏,及时发布本局履职政务信息,满足群众了解市场监管信息的需求。尤其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以及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的办理答复情况等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按规定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以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责任追究情况。

不定期举行业务培训会,本年度共组织政府政务公开集中培训培训会2次,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参加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案例,系统、科学地讲解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方便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内容实时监督,保障公开内容无误,加强社会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7

行政强制

1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1

0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8

0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1

0

3

1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信息未能全面完整覆盖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因业务量存在差别,存在部分股室发布多,个别股室信息少的情况。二是公开形式单一,文字材料多,图片解读材料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准确地公开应公开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拓展公开形式,积极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媒体等多元化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同社会公众建立交流互动。三是加强更新维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 2025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对标上级政务公开部署,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压实工作责任。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察、反垄断执法等重点领域,规范“起草-审核-发布”全流程,通过专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监督抽检等信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常态化公开抽查计划与结果,同步发布惠企纾困、公平竞争等政策文件。搭建多渠道回应平台,针对消费维权等热点诉求快速响应,确保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主办7件,涉及扶持个体工商户发证、食品安全、外卖过度包装、市场计量、加强瓶装液化气石油管理等方面。截至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成,办结率、满意度均为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周三进校园”“手机变砝码”等活动,邀请市民、人大代表零距离观摩监管流程。通过短视频、图文等形式解读各类政策,让政务公开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